有听众来信:牧师您好,我今天听了牧者三分钟很受益,感恩!我还有一个问题不明白,盼望你在这个平台上给我解释一下,信主前妻子因丈夫有外遇离婚了,姊妹后来信了主,现在他俩都没再婚,姊妹可不可以和前夫再婚,圣经怎样教导,谢谢您 主恩同在!
牧师的回应
弟兄姊妹平安,本期节目继续谈谈离婚和复婚的话题。这位姊妹的纠结不是人怎样说,而是想了解圣经的是怎样教导复婚的?首先我们需要了解:律法的总纲是爱神和爱人;这是我们处理一切问题的总原则;其次,我们要合宜地解经和应用;最后,每个个案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三者综合之后才得出合乎圣经的结论。注意不要用律法主义来处理离婚或复婚。若有人主张淫乱是离婚唯一的合法理由,就一定会有人钻空子,只要想离婚,就去淫乱一番,然后再合法地离婚。我们来看一节经文,就知道摩西律法并没有规定淫乱是离婚的唯一理由。申命记24:1-4节说:“人若娶妻以后,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,不喜悦她,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,打发她离开夫家。妇人离开夫家以后,就可以去嫁别人。后夫若恨恶她,写休书交在她手中,打发她离开夫家,或是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,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,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。”
《圣经》好比网络上的一个链接,帮助我们与神相连。透过《圣经》的话语,我们从神领受真理和生命。故此,《圣经》之所以重要,不单在于字句,更在于那位颁布者——上帝。让我们透过字句和话语,来找寻、敬拜祂。
教会建立不久,福音就要突破犹太文化的局限,传向万国万邦。但是,没有犹太信仰背景的人,很难理解弥赛亚这个概念。早期的使徒们首先将福音传给那些对犹太经典有一定了解的“虔诚人”,以这个特殊的群体为桥梁,将基督信仰介绍到了外邦人当中。
但是,随着教会当中非犹太基督徒的增加,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差异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摩擦甚至冲突,给教会发展带来相当大的困扰。为此,初期教会召开了耶路撒冷大会(参考使徒行传15章),会议最后的结论是——犹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要彼此接纳,彼此尊重。
除了内部冲突,初期教会所处的外部环境也充满敌意。这当中,有一些是出于误解;也有一些,来自基督信仰跟当时占主导的希罗文化、罗马帝国政治制度之间的矛盾。
思考:
教会当中的文化冲突不仅初期教会有,今天的教会也一样存在。弟兄姐妹们来自不同的背景,成长环境不同,教育程度不同,生活方式不同,思维方式、处理事情的方式也都不一样……这许多的不同,在很多时候就可能会造成冲突。你经历过教会中的人际冲突吗?当时,冲突双方是怎么面对、处理的?有没有一些好的经验可以跟大家分享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