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爱的弟兄姐妹,平安!在上一次的节目中,肖兰同你一起学习了《约翰福音》12:12-26节的经文,从那里,我们领受了主耶稣给我们的一个不易明白的属灵教训那就是:得生命以先,必要将生命舍去。是的,恨恶自我的生命,不为自己的生命作计划和打算,对每个人来说,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但圣经告诉我们,真诚信主的人若要活得有意义,若要实际经历到在耶稣里丰盛的生命,就必须学习放手交托,必须先愿意将生命的主权交给神,让神来使用。翻开圣经,我们会发现,基督教的许多信息,表面看来好像都有背于常理,比如:“施比受更有福”,“凡自高的必降为卑,自卑的必升为高”等等,但其实在这些逆理中却包含着真理。我们如果能把这些真理融入到我们的生命中,我们就必能看到它的美善与荣耀。
亲爱的弟兄姐妹,耶稣的话是真理,而这些真理是需要我们不断去体会、去经历的。今天我们要读的经文是《约翰福音》12:27-50节。
有年轻的听众朋友询问牧师:牧师您好!圣经中上帝先造亚当,后造夏娃,但现实中有许多婚姻是女大男小,怎么理解才符合圣经呢?
是啊!先造的亚当年龄上一定比夏娃大,而传统观念也多认为婚姻中一般上应该是男大女小。不过我们也看到,古往今来现实生活中不乏许多男小女大、姐弟式的婚恋关系。那么,男女婚恋究竟怎样的年龄搭配才算合适?圣经对此有没有什么规定呢?
显然,这是一个挺现实的问题。这里,就让我们来听听牧师作如何的解答。
当年轻一代竭尽全力在职场上争取成功的时候,Stanley这位过来人谦卑满足地说:“我只是神手中的一支笔……”这支笔不仅书写了一连串骄人的职业成就,更书写了神的恩慈、怜悯和大能。世人说:“证明给我看,然后我就相信。”但这个生命故事说的是——相信,就必看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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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说两个月前,朋友推荐我看了一本书,书名叫《商旅奇遇》。这本书是新加坡一位名叫Stanley的教授写的,讲的是他自己的人生经历。Stanley的专业是国际市场营销,他的工作经验非常丰富,足迹遍及欧洲、美洲、澳洲和亚洲。除了在商场上的工作,他也有很丰富的教学经验。他的一位朋友评价他说:Stanley天生就是为了迎接新的挑战而来的!他的专业水准远远高过一般的高级行政人员,他总是能用很有创意的方式,把事情做得非常出色。
看完整本书以后,我觉得这个点评很到位。不过听众朋友,Stanley 的生命最精彩的地方不是这些专业成就,他的人生之所以让人觉得这么与众不同,是因为在他种种经历当中,我们看到了神的作为,就如保罗在圣经当中所说——其实上帝离我们各人不远,我们生活、动作的存留都在乎上帝。